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分级分类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实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践行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是着眼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全面依法治提供人才保障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依法治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对于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的十八大以,以同志为核心的高度重视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总书记多次就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作出重要指示,为建立实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2014年1月,总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和改进法学教育,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的十八届四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2015年9月30日,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2017年9月,十二届全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华人民和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定于2018年开始实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规范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2018年4月,司法部出台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报考条件等事宜。2019年4月,第十三届全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应提高了担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学历条件。
为妥善处理好新老制度衔接问题,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实施办法对报考专业学历条件在第九条作了一般性规定,在第二十二条作了特殊规定。对于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高等学校学籍或考籍的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报考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应试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为通畅应届毕业生毕业和就业衔接,经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2018年以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次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照司法部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据此,司法部在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对该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于代表提出的2018年以后新入学的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取法学法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其符合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可在研究生毕业前一年以次年应届法学法律硕士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综上,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法学法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以下情形
1.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取得高等学校本科学历的,适用老人老办法,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即可以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报考。
2.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及法学学士学位的,适用新人新办法,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即可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学位报考。
3.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非法学类专业或者非全日制高等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适用新人新办法,可以法学法律类专业硕士应届毕业生身份在研究生毕业前一年报考。对于户籍在放宽地方的,也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以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报考。
下一步,司法部将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贯彻法治思想,围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把好法律职业人才入口关考试关培训关和管理关,积极发挥考试指挥棒作用,提高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公信力,为推进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司 法 部
2022年7月1日